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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保局下令:優先采購國產醫用耗材
發布于:2021-05-20來源:
設備之后,國產醫用耗材進口替代也要提速了......
國產醫用耗材優先,醫保局發文支持行業發展
日前(5月10日),廣東省醫保局最新發布了一則《關于廣東省十三屆人大四次會議第1116號代表建議協辦意見的函》。

意見函中顯示,此前廣東省十三屆人大四次會議期間劉金保代表提出了關于增強醫療器械行業自主研發能力,保障全民健康水平的建議。
經研究后,廣東省醫保局表示未來將通過建立醫保支付標準和集中采購協同機制、完善招標采購機制支持國產耗材的研發和使用等辦法,支持國產醫用耗材行業發展促進國產耗材的替代。

換句話說,除了要加快國產醫療器械的進口替代化以外,未來廣東省內還將大力支持國產醫用耗材的采購和發展。
完善招采機制,促進國產耗材替代
廣東省醫保局表示,未來將建立健全醫保支付標準與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協同機制,通過制定醫用耗材集中采購中選品種和非中選品種的醫保支付標準,支持國產優質醫用耗材研發和使用,促進國產醫用耗材行業發展。
2020年12月,廣東省印發《關于貫徹落實<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配套措施使的意見>的通知》(粵醫保發〔2020〕42號),要求各地級以上市醫保部門做好冠脈支架醫保支付標準制訂工作。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中采購中選品種的中選價作為支付標準,全額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對非中選品種設定最高醫保支付標準,并結合當地實際,采取相應措施,兩年內逐步調整支付標準,使其不超過最高中選價。
各地級以上市醫保局通過制定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中帶量采購中選品種的支付標準,規范相應醫用耗材的醫保支付工作,鼓勵醫療機構優先使用國家集中采購中選的國產醫用耗材。
此外,2021年3月,廣東省印發《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醫用耗材目錄(2021年)》(粵醫保發〔2021〕14號),將臨床價值高、經濟性評價優良的醫用耗材納入醫保支付范圍,進一步明確了醫用耗材的醫保支付范圍,參保人按規定使用目錄內的醫用耗材時,醫保基金按規定支付,減輕了參保人醫療費用負擔,同時促進了國產醫用耗材產業發展。
值得注意的是,在醫用耗材招標采購環節,廣東省明確,出臺《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藥品和醫用耗材采購工作的指導意見》(粵醫保規〔2020〕2號),要求全省各級公立醫療機構使用的藥品和醫用耗材統一在采購平臺上采購,凡已取得國家藥監部門頒發的正式生產批件的產品均可選擇在省平臺、廣州平臺、深圳平臺報名掛網交易,醫療機構按臨床需要在網上采購使用,逐步實現“掛網交易、全省可采”,降低企業銷售成本。
對于采購平臺上無企業掛網的短缺品種、應對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應急審批或緊急緊缺品種、未發生實際交易或其他原因導致采購困難且臨床必需、臨床使用量極少等類型的醫用耗材,醫療機構可在年度采購總金額5%范圍內自主議價采購,促進國產醫用耗材盡快投入臨床使用。
與此同時,制定廣東省醫用耗材集采規則中,實行國產醫用耗材和進口醫用耗材同類同組競價政策,提升國產醫用耗材的價格優勢,增加國產醫用耗材中選幾率。
上述廣東省的要求也就意味著,未來不論是在招標采購環節還是進院使用環節,國產醫用耗材都將受到優待。
黃金十年,國產醫療器械開始加速
事實上,在支持國產醫療器械上,廣東省一直處于先鋒,自2019年起,廣東省內就多次發布文件表示,要大力發展國產醫療設備行業。
此前3月11日,廣州省人民政府剛剛發布《優化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管理工作》文件明確:采購進口器械,必須報備審批。
除此之外,此前國務院也曾發布通知表示,國產藥品和醫療器械能夠滿足要求的,政府采購項目原則上須采購國產產品,逐步提高公立醫療機構國產設備配置水平。
可以說,在推動醫療器械國產替代化上,國家以及各個地區一直在不斷的深入。
現階段,雖然公立醫療機構的國產化程度依舊不高,且由于醫療器械具有高技術密集等特點,技術和資金的門檻也更高,行業的集約化程度正在進一步提高。但隨著近年來我國醫療器械行業的不斷發展,大多數普通診療設備、耗材,如心電圖機、生化分析儀、超聲波診斷儀等,國產產品已經基本滿足一般臨床診療需求。
據業內人士分析,未來10年,我國醫療器械行業的發展方向依舊是國產化、智能化、高端化。相應的,在政策利好之下,這勢必也將成為國產醫療器械快速發展的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