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產品注冊受理通知書復印件
(2)注冊申請人基本情況表(一式四份)
1)申報體系核查產品名稱應與注冊受理通知書產品名稱一致。
2)包括對申報資料作出的承諾,并對資料作出如有虛假承擔法律責任的承諾,包括以下內容:
①所提交的申報資料清單;
②注冊申請人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承諾。
(3)注冊申請人組織機構圖
組織機構圖應清晰準確,且與實際一致。
(4)生產場地證明文件復印件,包括租賃協議、房產證明(或使用權證明)、廠區位置路線圖
1)生產場地的證明文件中其規劃用途或設計用途不應為“住宅”;
2)租賃協議、房產證明(或使用權證明)應有效;
3)廠區位置路線圖應準確清晰;必要時,應予以文字說明。
(5)總平面布置圖、生產區域分布圖
1)總平面布置圖應準確清晰,總平面布置圖至少應包括生產區域、檢驗區域、庫房(如庫房地址與生產地址不一致,應標明庫房地址)等;
2)生產車間布置圖,應準確清晰,明確生產區域的劃分。
( 6)對于生產環境有凈化要求的,還應提供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環境檢測報告(附平面布局圖)復印件
1)應當提供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潔凈間環境檢測報告(包括全部生產、檢驗用潔凈間、潔凈工作臺等)復印件,檢測項目應符合《無菌醫療器具生產管理規范》( YY0033-2000)等標準的要求;
2)潔凈間布局圖(一般包括更衣室、潔具間、人流和物流通道、水處理房、空氣凈化系統機房等)應標明人、物流向和空氣潔凈度等;還應提供空氣凈化系統的送風、回風、排風平面布置圖。
(7)產品生產工藝流程圖,應標明主要控制點與項目及主要原材料、采購件的來源及質量控制方法
1)產品工藝流程圖應準確、清晰,能如實反映產品生產工藝流程,并標明主要控制項目和控制點,包括關鍵和特殊工序的設備、人員及工藝參數控制的說明;
2)對于部分生產工序由其他生產企業完成的,應在流程圖予以明確;
3)應提供產品主要原材料、采購件的《采購清單》及《合格供方名錄》,并說明質量控制方法。
(8)主要生產設備和檢驗設備(包括進貨檢驗、過程檢驗、出廠的最終檢驗相關設備;如需凈化生產的,還應提供環境監測設備)目錄
1)應提供《生產設備清單》,并標明設備型號、數量及用途;
2)應提供《檢驗設備清單》,并標明設備型號、數量及對應的檢驗項目。
(9)質量管理體系自查報告
應結合本次體系核查申請填寫,信息應真實;并承諾已完成核查前準備工作,包括質量管理體系試運行、軟硬件驗證和確認工作及人員培訓工作等,承諾可隨時接受體系核查。
(10)擬注冊產品技術要求復印件
(11)如屬于因產品注冊許可事項變更申請的體系核查,還應提交《體系核查通知》和相關注冊證明文件,包括:《醫療器械注冊證 書》、《醫療器械注冊登記表》和《醫療器械變更申請批件》(如有);體外診斷試劑產品應提交《醫療器械注冊證書(體外診斷試劑)》、《醫療器械注冊登記表 (體外診斷試劑)》和《醫療器械變更申請批件(體外診斷試劑)》(如有)
(12)注冊申請人資質復印件
應提交《營業執照》副本、《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含醫療器械生產產品登記表)(如有)或《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副本。
(13)有效版本的質量手冊、程序文件
質量手冊、程序文件應為現行有效版本,且已涵蓋最新的醫療器械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等要求。
(14)體系核查結論為“整改后復查”的,注冊申請人應當在6個月內重新申報體系核查資料時,還應遞交前次《核查結果通知》、復查申請、整改報告,整改報告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1)前次體系核查的情況、主要問題和原因分析;
2)整改的實施過程和完成情況。
(15)授權委托書
凡注冊申請人申報資料時,申請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本人,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