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提出了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改革中的七大重點:
全系統要繼續加大培訓力度,提高各級醫療器械監管人員的法規運用能力,要依據《條例》加強注冊管理,嚴格現場檢查和臨床試驗監管。
總局設立的創新醫療器械優先審批通道運轉良好,創新驅動發展已初步顯現。要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充實專家隊伍,緊密跟蹤科技前沿,提高創新產品審評審批水平。
及時制修訂醫療器械標準,提高與國際醫療器械標準的一致性,大幅提高標準覆蓋能力。要及時跟蹤和轉化最新國際標準,及時修訂監管急需的、與安全性直接相關的標準,增強標準的科學性和適用性。
要將部分成熟的、安全可控的醫療器械通過分類的方法,調整審批主體和職責。要加快分類技術委員會的籌建,改革分類工作模式,實現分類工作的科學性。研究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為醫療器械監管工作提供支持。
改革醫療器械審評模式,逐步改變單一主審為主的審評模式。規范注冊申請復審工作程序,優化審評審批工作流程。繼續強化對臨床試驗數據的核查。
及時向社會公布醫療器械審評審批清單及法律依據、審批要求和辦理時限,向申請人公開醫療器械審批進度和結果。繼續加強醫療器械注冊管理信息系統建設,逐步實現網上集中受理,適時公開審評報告,接受社會監督。
實現從實驗室到醫院的全環節監管,加大對產品生產、經營環節的飛行檢查力度,督促企業認真落實主體責任,嚴格執行相關質量管理規范,保障醫療器械質量安全。
10月21日,我國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頒布了《醫療器械使用質量監督管理辦法》里面規定對醫療器械的研制、分類、檢驗檢測、臨床評價、注冊、生產、經營、使用、不良事件監測和再評價、召回等環節進行全過程監管,這對于醫療器械質量管理有著重大的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醫療器械使用質量監督管理辦法》體現了我國醫療器械全過程監管的所有重要環節均已有法可依。這也意味著日后從生產到審批醫械全程監管的時代即將來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