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國家醫保局下發《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DRG/DIP 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要求,以加快建立管用高效的醫保支付機制為目標,分期分批加快推進,從2022到2024年,用3年時間全面完成DRG/DIP付費方式改革任務。到2025年底,DRG/DIP支付方式覆蓋所有符合條件的開展住院服務的醫療機構,基本實現病種、醫保基金全覆蓋。
早在去年10月,國家醫保局下發文件,全國27個省共71個市開啟DRG/DIP 支付方式改革試點,短短一年時間,就開始全國全面執行。
并且國家醫保局這場三年行動計劃,將是一場切切實實要落地的攻堅戰。
《通知》要求,狠抓統籌地區、醫療機構、病種分組、醫保基金四個方面全面覆蓋:
事實上,自2019年開始,國家重點整治耗材控費就已經開始不斷的推進。醫用耗材的帶量采購,在猛擠耗材水分的同時,也在清理和重塑流通渠道。
在最嚴耗材控費時代之下,院內“耗占比”、“零加成”以及“DRG/DIP付費改革”也在密集的落地。
如果說高值耗材帶量采購是對當下市場的中短期調整,那么DRGs、DIP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則是對未來院內耗材市場格局的重塑,影響更為深遠。
DRG大家應該都有所耳聞,屬于舶來品,在國外已經實行很多年。DIP則是我國首創,是具有中國特色的產物。
所謂DRG付費改革,即通過打包收費的形式,將藥品和耗材內化成醫院的運營成本,最終實現收付費的閉環,倒逼醫院降成本,控耗材。
DIP不再細化明確各醫療機構的總額控制指標,而是把項目、病種、床日等付費單元轉換為一定點數,年底根據各醫療機構所提供服務的總點數以及地區醫保基金支出預算指標,得出每個點的實際價值,按照各醫療機構實際點數付費。
DRG/DIP付費方式改革在全國范圍內的實施,大趨勢將倒逼全國范圍內信息化建設較弱的醫院完善數據、提高病案質量,并在此基礎上逐步上傳各項診療、檢查、用藥等信息。各區域內醫院和醫保管理機構的“信息孤島”將被打破。借助大數據,醫保管理可以逐步實現全過程監控,單個病種在不同醫療機構的診療、花費等直觀數據畫像將更加清晰,相關的合理或不合理現象將一目了然。
在大數據和分值的配套下,醫保病人的用藥、耗材使用和收費情況都將置于醫保部門的實時、全面監控之下,促進醫院管理者主動開啟全方位學習和對標,調整業務、控制成本,加強醫院精細化管理水平。
全國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看浙江,浙江醫保支付改革典范在金華。在金華模式之下,我們能看到在DRG/DIP支付改革之下,骨科等高值耗材和高額回扣引發的過度醫療受到的沖擊非常大,一些醫保內骨科類民營醫院已不得不轉型做醫養結合和慢病管理。
隨著醫保支付方式深入改革的不斷進行,改革后醫保的目標也不僅僅只是在于耗材控費,更多的關注點轉變為結余留用方面。
毫無疑問的是,改革落地后,醫院的經營模式勢必會發生很大的轉變。對于醫院來說,如何制定最“經濟適用”的治療模式,同時嚴格控制耗占比、檢查和手術占比都將會成為此后的側重點。
相應的,對于醫療器械經銷商而言,醫院經營模式的轉變也就意味著耗材營銷模式也將迎來很大的轉變。醫保倒逼醫院降低成本的同時,勢必會推動醫院對經銷商進行新一輪嚴格的篩選,擇優選擇。
按照此前國家醫保局強調,未來DRG/DIP付費的價格監控下,耗材進院將必須遵守以下3個標準,即臨床必需、安全有效、費用適宜。
這也就意味著,未來經銷商如何提供高性價比產品為醫院進行“省錢”,將會是經銷商銷售模式轉變的關鍵所在。
同樣是為了控制院內成本,本次醫保局發布的按病種分值付費將會比DRG付費改革在分組方式和管理上更加的簡單且易于推廣。
顯然,未來無論是DRG付費改革還是DIP按病種分值付費改革,對于醫療器械行業來說,都將對于械企以往傳統的營銷模式造成很大的影響。
毫無疑問的是,在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的“組合拳”下,大批沒有“高性價比”產品的經銷商將會走向淘汰......